全站资讯检索:
 
您现在的位置: 猫头鹰病毒资讯网 >> 业内动态 >> 业内动态 >> 文章正文
香港七月新法律严打垃圾邮件 违者将面临五年牢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瑞星科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中国香港政府最近通过新的法律,旨在对发送垃圾营销电子邮件者施以重罚,违反者面临最高100万港元的罚款和五年监禁。

  新法律禁止发送的各种电子营销信息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以及自动录音。如果属于违法发送垃圾营销信息,违法者可以被罚款最高100万港元,面临五年监禁。

  香港政府工商科技部门的官员表示,新制度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7月1日开始。

  按照新法律,任何人不得使用“字典式”或者“暴力攻击”的方式发送垃圾电子邮件,即自动采用软件产生发送对象的电子邮箱,也不能用软件在互联网上收集电子邮箱。

  另外,如果黑客控制他人电脑,并且利用其电脑发送垃圾邮件,此举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新法律也禁止在隐藏主叫号码的情况下向手机用户播放录制好的营销广告音频。

文章录入:菜猫    责任编辑:菜猫 
 热点文章
来试试微软出品的恶意软
苹果与黑客的暗战
瑞星杀毒软件2008版正式
通过美国电网漏洞事件 看
赛门铁克:盗版系统导致
卡巴斯基7.0版火爆上市 
关于卡巴斯基近期关闭激
方正安全重拳推出熊猫防
网民期盼的免费杀毒时代
瑞星2008体验版 主动保护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必填项)
E-mail: QQ: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评论人需对自己在使用评论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游客发表评论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才能发表。
  • 评论内容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刊登广告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猫头鹰反病毒资讯网所有信息来自互联网及网友提供,如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Copyright © 2007-2008 MoTo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为你提供病毒木马的防治方案,专杀工具和防护软件的下载,系统及网络的安全技巧,手机病毒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