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根据互联网相关新闻整理得出】
这两天,对于“恶意软件”的定义终于出台了。让我们先来看下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给出的定义:
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软件可以被认为是恶意软件:
1. 强制安装: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2.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的行为。
3.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4.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5.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6.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其他软件的行为。
7.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8. 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这里虽然已经给出了定义,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客观?公正?
在所有的报道中都提到值得注意的是,在参与讨论的单位中,包括被反流氓软件联盟告上法庭的中搜、上海很棒、雅虎、CNNIC等多家企业(恶意软件通常被消费者称为流氓软件)。10月上旬,CNNIC被反流氓软件联盟推上被告席,成为首个被告“耍流氓”的官方机构,引起网友强烈反响。没想到不到一月,CNNIC就坐上反恶意软件工作组组长的位置,开始成为与恶意软件做斗争的先锋。
希望这些参与制定者能本着客观公正的理念,当然,这只是希望。
关于定义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半个月时间内征集了8500多条反馈意见,将其归纳为50条后进行了讨论,而在最后给出的则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八条。对于这些特征是否应该有一个更加详尽的解释、附带说明,甚至是相关事例呢。现在已经有人提出第二点不够详尽,容易被人恶意利用。
(t116)
|